发布会上,钟南山为何不戴口罩?原来,这些情况下真可以不戴!(组图)
2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人发现,包括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内的主席台上的人员戴着口罩相继入场,落座后即取下口罩。
疫情期间戴口罩,已成了一种自我防护的常识。发布会是室内空间,钟南山和其他专家为何没戴口罩?对普通民众而言,有哪些场景可以不用戴口罩?
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会场内每天严格消毒通风
“发布会不戴口罩”非广东独有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鸿当时对此作了说明。他说,发布会场内每天会进行严格消毒和通风,且发布人和记者进入现场的通道是分开的,同时还加大了主席台与记者席之间的距离。“因此,为便于记者朋友能更好地听清楚,我们进行发布时不戴口罩。”邓鸿此前解释。
这个细节引发网友关注,毕竟此前许多地方的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都以戴口罩为“标配”。不少人提出疑问:是否意味或传递出广东疫情拐点的出现?
视频截图
就此疑问,2月19日上午,红星新闻向广东省卫健委求证。“嘉宾不戴口罩介绍疫情,这不是最近才出现的现象,我们在早期新冠疫情发布的时候,就这么执行了。”广东省卫健委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在召开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的时候,大家就在研究怎么弄?因为戴口罩说话会影响到发音的清晰度,加上广东的疫情也不像湖北武汉那么严重。”
广东省卫健委官网显示,自2020年1月22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新闻发布会至今,已进行24场新闻发布会,主持台上的嘉宾至今都没有戴口罩。
这并不是广东独有的现象。1月30日,就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措施,上海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嘉宾也没有戴口罩。对此,上海市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尹欣回应“为何不戴口罩”时表示,“目前,上海市府新闻发布会所在的报告厅作为固定的新闻发布场所,每天有专业人员进行通风、消毒,进入会场的工作人员及媒体记者均需要测体温,保证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截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网
不过每经小编注意到,从2月16日起到昨日(19日),上海市通报新冠肺炎防控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嘉宾又都戴上了口罩。
截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网
此外,国务院举行的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主席台上的嘉宾介绍情况时也没有戴口罩。
实际上,根据《广东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和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2号通告,普通民众在几种场合都可以不戴口罩。(注:当然,“可以不戴”意味着戴了也没毛病)
公园等空旷通风场所不用戴口罩
但这些地方还是必须戴!
相比更早前发布、目前已被废止的1号通告,2号通告结合国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
此外,2号通告还增加了“口罩佩戴原则”部分,明确提出: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根据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的最新口罩使用指引,普通民众在室外通风处(公园、小区、街道)与其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通风良好的办公室、独处或家庭成员都健康(居家、开车)的情况下,都不需要佩戴口罩。
比如,家中没有疑似患者,也没有密切接触者、疫区回来的家人;私家车没有搭乘过疫区客人或者疑似患者;在通风条件好的露天劳动、工作并和相邻人员保持适当距离,逛公园时没有游客聚集,有条件和周围人保持适当距离;办公室严格采取了消毒、测体温、通风措施,同事也没有疑似和密切接触者,这些情况可以不戴口罩。
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普通民众应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也可以使用纸质口罩、布面口罩、棉纱口罩、海绵口罩、活性炭口罩等普通口罩。
正常工作生活时,普通民众如果买不到口罩,可以佩戴任何可以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换勤洗。
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主要供医护人员等使用,普通民众并不需要如此高级别的防护。
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除了高或较高暴露风险人员,健康人佩戴的口罩可反复多次使用,包括适当延长口罩使用时间、使用次数。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已使用。
此外,佩戴两层口罩不能增加安全性。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戴口罩,可能违法
如今,为抗疫情防传染,街头巷尾几乎各个路口和小区门口都设置了检查点,登记信息检测体温已经成了出门进门的标配。
但就是有一些人,非得在这时候使性子,挑战公共秩序。
2月1日中午,贵阳市一打扮靓丽的年轻女子要进入商场时不戴口罩,门口执勤的商场店员上前劝阻该女子,劝其戴上口罩再进。本来善意的提醒应得到尊重,可是该女子不仅不听劝阻还破口大骂,多次对商场店员拳打脚踢。闻讯赶来的民警将这名嚣张的女子制服带走。
2月7日晚,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恒小区居民杨某外出散步,在小区入口拒不服从物业和社区防疫人员管理,不戴口罩还不登记,辱骂工作人员并撕毁防疫宣传条幅,最终被龙沙公安分局的民警制服带回公安机关处理。
图片来源:摄图网
据海南日报2月20日报道,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刘某海批准逮捕。
2月12日9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海违反相关规定,未佩戴口罩欲从五指山市翡翠花园小区东门外出购物时,被小区保安制止,刘某海以保安为难他为由,多次用头部、肩部冲撞执勤保安及后续赶来处理的物业管理人员。
物业管理人员随即报警,五指山市公安局民警出警找到刘某海后,其拒不配合并躺倒在地,民警遂决定强制传唤,刘某海便用脚踢、手抓的方式攻击执勤民警,致使两民警口罩被扯落,一民警脸部多处被抓伤,现场多名群众围观,影响恶劣。
在民警将刘某海带回派出所途中,刘某海将警车内的塑料隔板扯断,并试图用驾驶室内的盾牌攻击民警。被制止后,他又朝民警哈气,态度极为嚣张、恶劣。
微信公众号“侠客岛”称,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属于卫生防疫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提出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如果拒绝配合,坚决不戴口罩,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会构成妨害公务罪。
目前,多地政府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包括公共场所戴口罩等在内的紧急防疫措施。湖北、武汉,作为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防疫规定。
此外还有,确诊了但不想被隔离,这属于明知自己患病而拒绝治疗进而传播疫情的行为,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餐、聚会玩乐,如果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就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