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麻雀也犯法 华人谨防因“小爱好”被判重罪!有人被抓面临3年监禁(图)
近日,洛杉矶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公布了一则男子非法捕捉野生动物而被起诉的案件。洛杉矶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提醒民众,切勿因贪心或一时的快感而做出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洛杉矶县副地区检察官霍利·哈帕姆(Holly Harpham)表示,来自长滩(Long Beach)、现年40岁(dob 6/10/1980)的理查德·大卫·瓦勒姆(Richard David Wallem)现正面临一项虐待动物的重罪和一项私自使用锯齿状捕兽器的轻罪。
图:瓦勒姆捕捉野生动物案件法院资料详情(图源:洛杉矶高等法院)
该案的案件号为LA093513,被告瓦勒姆已于今年10月7日被逮捕,传讯日期正在排期中。若全部罪名成立,瓦勒姆将面临最高3年零6个月的监禁。
据法庭资料显示,今年7月3日,山谷村(Valley Village)一位村民向当地警局举报表示,看到一只年轻的雌性郊狼被困在一个钢制的捕兽器里。于是,当地警局联合洛杉矶动物服务部对此事展开调查。
目前,警局与洛杉矶动物服务部仍在调查此案。
早前,也曾发生过华人因捕捉野生鸟类而面临被罚款、起诉、判刑甚至遣返的事。一旧金山居民也曾向记者反映,她偶尔会看见邻居(一对华人夫妇)捕捉附近公园的鸽子。
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US National Park Service,简称NPS) 生物资源处处长伊莱恩·莱斯利(Elaine Leslie)曾公开对捕捉野生动物这一行为进行谴责,“联邦和各州均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违反者会遭到罚款、起诉或者监禁等。”他说。
美国有明确的“鸟类保护法”,即使是麻雀和鸽子等普通鸟类也是禁止捕捉的。虽然中国也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并未有保护普通鸟类的明确条例,因此许多刚移居美国的华人和不熟悉美国“鸟类保护法”的华人就打起了捕捉鸟类的主意,但一旦被举报,可能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