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香港各级法院办事处27日起将缩短办公时间(图)
司法机构今日(26日)宣布,因应最新疫情,除1月6日所公布下调法院大楼内人数上限的措施外,由明日(27日)起,各级法院的登记处、会计部和其他提供支援服务的办事处将缩短办公时间。
(图源:网络/示意图)
司法机构指出,法庭事务是必要的公共服务,有助有效执行司法工作。上述措施连同下调法院大楼内的人数上限,旨在减少法庭使用者和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法院大楼内的人数和逗留时间,以确保法庭在情况许可下能继续安全地维持运作。
登记处、会计部及提供支援服务的办事处
由1月27日起,各级法院的登记处和会计部将缩短办公时间,经调整后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30分,以及下午2时至5时(公众假期除外)。因此,登记处和会计部能处理的事务将会减少,等候时间或会延长。
同样由1月27日起,各个为法庭使用者及公众提供支援服务的办事处亦将缩短办公时间,详情载于附件。
为配合缩短办公时间,司法机构会采取更严谨的人群管理和社交距离措施,以确保在整个办公时间内法庭使用者,在有关办事处范围的数目维持在人数限制之内。如有需要,指定区域亦会实施特别排队安排。
司法机构呼吁所有法庭使用者避免于繁忙时间,例如上午及下午的较后时段,前往有关办事处。
法庭程序
所有法庭聆讯一般将继续如期进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如有任何更改,法庭将向诉讼各方给予具体指示。
就民事程序而言,在适合的情况下,法庭或将更多使用遥距聆讯及/或以书面方式处理案件。法庭将就个别案件给予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