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环暴动案13人判囚3年半至4年 官批有人背后促成“血腥嘉年华”(图)
2019年7.28上环暴动第三宗案件,15人被控暴动罪。本宗区院案件今(6日)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案发时17岁男生开审时认罪,今被判处入教导所。另14名被告经审讯后裁定罪成,其中一名案发时21岁的男子被判入劳教中心,馀下被告被判入狱42至48个月。法官练锦鸿形容当日有如“血腥嘉年华”,批评有别有用心的意见领袖等提供物资和道德上支持他人参与,结果由一腔热血、有勇无谋的人承担。
图1之1 - 法官练锦鸿指别有用心的意见领袖等提供物资和道德上支持,让他人 . . . . . . (资料图片)
早前认罪的第4被告为何栢耀(19岁,现时年龄,下同),馀下14人为陈伟林(24岁)、陈泽峰(25岁)、布紫晴(27岁)、梁志鹏(22岁)、杨位醒(34岁)、彭雨彤(22岁)、刘耀铨(30岁)、廖颂贤(33岁)、陈永琪(30岁)、林皓正(24岁)、廖紫婷(21岁)、李树桦(24岁)、胡嘉俊(24岁)及张雯曦(22岁)。张雯曦早前承认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以及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罪成。
练官判刑时称,当日遮打花园的合法集会演变成示威衝突,涉及至少1000人,瘫痪半个港岛,暴动亦进一步分化社会,令言论自由收窄。练官表示当时社会气氛炽热,别有用心的意见领袖、自诩年轻人导师的人,以及看热闹的人提供物资和道德上支持,让他人参与“血腥嘉年华”,承担代价的是满有一腔热血、有勇无谋的人。他不忍对入世未深的年轻人判刑,但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被告求情指事件因警暴而起 官批身处平行时空或强辞夺理
练官指各名被告均没案底,量刑起点为监禁48个月。练官引述求情指,原为飞机师的廖颂贤案发后进修法律课程,努力上进,故酌情减刑至42个月。而注册护士陈永琪获信纳有良好品格,被判囚44个月。对于彭雨彤求情称事件因警方使用暴力引起,练官反驳指这与案情不符,斥她如非身处平行时空,则是强辞夺理。
案发时17岁的何栢耀现感到懊悔,因他认罪已被还押一段时间及认罪,练官判他入教导所。案发时21岁、修读社工的胡嘉俊则被判入劳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