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快乐,“2小时不限次数”,做完就跑!遭告性侵(组图)
不管什么形式,吃霸王餐总要付出代价。台北一名45岁陈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一名女子,两人约好要以「2h7000不限次数」的价格交易快乐。买卖双方去汽旅办事后,陈男载女方去药局买避//孕药,接著趁女方进超商买咖啡时,把她的包包丢路边就开车落跑,钱也没付。后续卖家女子报警表示自己被欺负,而陈男被依诈欺得利罪起诉。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明天我会成为谁的女友》。
判决书指出,双方透过LINE约好交易快乐,方案是2小时「不限次数」且不用穿小雨衣,价格为7千元。办事后女方没拿到钱就被丢包,于是报警指控陈男妨害性//自主。陈男承认自己做完没付钱,但他辩解本来以为女方是未婚无小孩的20岁单身女,才愿意和她交易,后来发现是女方条件并非如此,「越想越不甘心」,所以不付钱开车离去。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明天我会成为谁的女友》。
汽旅、药局的监视器和纪录都显示两人确实有一起开房,对话纪录也能证明双方是合意交易。女方虽指控陈男强迫她做,但事后女方仍搭陈男的车前往药局和超商,没有异状。对于不穿小雨衣的方案,女方讯息上本来说要穿,后又改口:「忘记了」、「好吧」、「可以」。客观上无法证明陈男强迫她发生关系,所以不起诉强制性//交。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明天我会成为谁的女友》。
法庭上陈男表明愿意赔偿女方1万元,但女方不答应和解。
陈男被检方起诉诈欺得利罪,台北地院判处陈男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明天我会成为谁的女友》
陈男诈欺得到的7千元因为没有实际赔偿女方,所以依法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