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耳摸胸又强吻!已婚艺人认强制猥亵毁暖男形象,两度鞠躬求缓刑(组图)
艺人宥胜被控8年前跨坐、强吻女助理,涉强制猥亵罪,宥胜先否认犯罪后认罪,表达愿与被害人和解,不过被害人拒绝。台北地院认为宥胜未与被害人和解,依强制猥亵罪判处8月徒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首开庭,宥胜庭后两度透过镜头鞠躬道歉,希望能缓刑。
宥胜(原名王宥胜,42岁)说,对于过去犯的错误,「很后悔、非常愧疚」,想向受伤的女性表达最深切的歉意。他说了句「对不起」后,弯腰鞠躬。
宥胜眉头深锁,说他辜负家人、朋友、社会的信任,接著又再次鞠躬说「对不起」,一弯腰就弯了8秒之久。
宥胜说完双手合十,并说上诉的原因是希望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
因案件仍在审理中,宥胜未透漏开庭细节,但希望争取缓刑。宥胜上完厕所后未立即离开,突然以面对面姿势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双手,解开女助理的内衣,舔耳后再摸胸猥亵。女助理不从而抵抗,宥胜才停手。
北院判决指出,宥胜坦承犯行,与两名女证人证述相符,认定宥胜确有接续以强暴方式猥亵女助理;宥胜案发时是有名的演艺人员,具有一定媒体关注度,却利用女助理的信任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决定权,且因宥胜身分的特殊性,被害人须承受更高程度社会关注度。
因宥胜未能与被害人和解,也无实际填补损害的行为,且在法院交互诘问之前,不当接触被害人、另名女证人,北院认为有勾串证人之实,难认有悔悟之心,还再次造成被害人心理压力,判刑8月。
艺人宥胜因跨坐、强吻女助理,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他8月徒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首开庭,宥胜庭后两度透过镜头鞠躬道歉,并希望能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