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12妾 让现代男人红眼的一组老照片(组图)
中国有着非常悠久的一夫多妻传统。自春秋战国以后,这种婚姻形式就以制度形式规定下来。一夫多妻,主要是在奴隶主、贵族、官僚中实行,他们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玩弄女奴,但那和婚姻无关,女奴连妾也算不上,只是供男子发泄性欲、玩之即弃的工具而已。
中华民国成立后,移风易俗,社会各界逐步推行“一夫一妻制度”。我们可以注意到一个现象:在知识界、文化界,以及政府的文职官员里面,比较顺利地推行了“一夫一妻制度”。可在民国时代,仍然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者金钱大肆搜罗各地美女,顽固地坚持“妻妾制度”。着名的有,袁世凯妻妾10房;曹琨妻妾4房;段祺瑞妻妾7房;张作霖妻妾6房;杨森妻妾12房;而“三不将军”张宗昌竟有24房妻妾……
一妻十二妾,是不是有些男人看了会眼红,呵呵
1个男人,3个老婆,在当时并不算很多
一直以来,国人将过去男人拥有许多女人的现象称为一夫多妻,是将多个妾也当作了妻,实际上妾是没有妻的地位的,妾只是性工具,并没有妻的地位。及至民国时代仍有大老婆小老婆或大房小房之称,也都表述错了,即使一个男人拥有十个女人,叫妻的永远只有一个。如果那个妻子死了,则这个男人成了单身汉,哪怕他还有九个女人在身边。他必须另外明媒正娶一个女人为妻,先前九个女人依然是妾。
妾的本意是什么?《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男人做爱,是没有资格称为妻子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