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5日 21.0°C-25.3°C
澳元 : 人民币=4.71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小偷偷电瓶被电死 家属竟索赔20万:1分不能少!(视频/组图)

2018-12-19 来源: 聊城晚报 原文链接 评论16条

武汉的刘先生停放在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电瓶时意外触电身亡。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赔偿金,且一分不能少。最后经法院调解,车主赔偿5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此事引发热议。


下雨天小偷偷电瓶触电身亡

小偷偷电瓶被电死 家属竟索赔20万:1分不能少!(视频/组图) - 1
网络配图

据悉,刘先生所属的单元楼,没有公用的充电的设备和地方,整栋楼的居民都是将电瓶车停放在单元门口,然后拉一根电线充电。当天晚上下了大雨,刘先生拉好电线给电瓶车充电后,便上楼回家了。偷电动车的小偷可能下雨天大家都躲在家里不怎么外出,容易下手点,便来到了刘先生所在的单元楼开始偷车了。可没想到,刚碰到车就触电了,因为边上没有人及时断电救小偷,所以小偷最终触电身亡了。

刘先生说,他住的是老旧小区,业主电动车乱停的情况比较严重,大家都是这样充电的,之所以发生触电,是因为下大雨,电瓶漏电把小偷电死了。


经法院调解,小偷家属获赔5万元

虽说小偷是在偷电动车的时候被电死了,但是小偷的家属还在,家属找到刘先生,索赔20万。刘先生表示,这样的要求自己实在不能接受,况且小偷偷东西有错在先,为什么自己反而要赔钱?双方不肯让步,最后闹到了法院。

法院称,根据法律规定,小偷在没有死亡的情况下偷窃,其罪名就是盗窃罪。小偷因为盗窃死亡,根据“死人从无”的原则,对死者和其家属不判处任何罪名。刘先生因为私自拉电线在单元门口充电,导致小偷盯上后,在偷车的过程中,意外触电身亡,因此刘先生也有部分责任。

随后,刘先生表示自己没这么多钱,况且,自己也不是全罪。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刘先生赔偿了死者家属5万元。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是这件事让刘先生很郁闷,自己只是拉个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白白搭上了5万块钱。

小偷偷电瓶被电死 家属竟索赔20万:1分不能少!(视频/组图) - 2
网络配图


媒体声音:

不能因为小偷死亡可怜,就让车主掏钱赔偿

小偷家属向刘先生索赔20万,真的不知道是什么理由,难道车主有责任保证偷车人的人身安全?即使最后法院协调赔偿5万,我觉得也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要追问的是,车主为什么要赔偿小偷家属5万元?

从法理上说,本案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如果判断车主负有侵权责任,那就要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行为、损害后果、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要件缺少任何一个,侵权责任都不能成立。

现在,小偷触电死亡,似乎是存在严重的后果。但是,第一,车主刘先生存在侵权行为吗?车主乱停车,私自充电确实违反小区的制度,但这种情况并不会对小偷侵权,小偷如果不去偷电瓶车,怎么可能触电?难道小偷偷盗是其合法的权利?

这里的最大问题是,小偷的死亡与车主的充电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小偷不去偷车,就不可能触电,其他车主也在乱停车充电,他们为什么没有负责,就是因为小偷没有去偷其他车主的电动车。如果一定要追究因果关系,我说连老天爷也应该担责——如果不是老天爷下雨,电动车也许就不会漏电,小偷就不会被电死了。

笔者坚持认为,刘先生对于小偷之死不构成侵权,即使刘先生有过错,与小偷之死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法院让刘先生赔偿5万元,似乎更像是对小偷的同情,也是践行了近年来社会流行的“谁穷谁有理,谁弱谁受助”伦理,把同情弱者的人类情感用到了极致,甚至催生了“死人就有理”和“一死就赔偿”的情况,在法理上误读了所谓“因果关系”。

小偷触电死亡不是刘先生乱停车的必然结果,而是小偷偷盗行为引发的意外,所以刘先生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为小偷死亡可怜,就让刘先生掏赔偿,这种赔偿岂不变成了抚慰金或慰问金了?


网友声音——

@寂寞胖胖:“谁穷谁有理,谁弱谁受助”伦理,把同情弱者的人类感情用到极致,甚至催生了“死人就有理”和“一死就赔偿”。

@火星网友:偷盗死亡,能不能算工伤?能不能申请国家补助?

@对门老宋:这是怎样的法院?怎样的法官?

@虚伪的繁荣:法不行公理,视为纵恶。

@小子不坏:我觉得车主也有问题,电瓶车有漏电隐患,还摆在公共场合,如何认定别人是偷电瓶电死的?可能你摆在那充电挡道,人家过去移一下,结果被电死,那你说自己没责任,不用陪?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6)
吉马电工
吉马电工 2018-12-19 回复
小偷替车主死了,不然下雨天漏电谁先碰车谁先死!没有小偷肯定死的是车主,车主花钱买命,值!
陈小馨_
陈小馨_ 2018-12-19 回复
该案法官让我心里有点堵得慌,你要赔偿我精神损失费100万,
王先生
王先生 2018-12-19 回复
中国奇怪的案例:强奸犯在犯罪过程中JJ折断死亡,法院判被强奸女性赔款了结,原因是见死不救。
xcence
xcence 2018-12-19 回复
小偷命贱,只值五万?还是偷盗有理,活该丢命? 建议业主把小区所有乱停车乱拉电充电的业主拉下来做被告。看看法官怎么判。每户平摊那五万还是每户赔各赔五万?
先森你好
先森你好 2018-12-19 回复
什么鸡巴法官……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