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被要求全网下架作品!(组图)
近日,华语乐坛知名歌手邓紫棋因重录旧作引发的版权纠纷持续发酵。其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于6月18日发布严正声明,要求全网下架邓紫棋新专辑《I AM GLORIA》中9首重制歌曲,并称其行为涉嫌侵害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这一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艺人版权归属、合约条款合法性等问题的广泛关注。
根据蜂鸟音乐声明,邓紫棋此次重录的《泡沫》《光年之外》等歌曲均创作于双方2007-2022年合约期内,合约明确约定 “合约期间艺人创作、表演或录制的所有音乐作品、制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完整归属于蜂鸟音乐”。
蜂鸟音乐强调,这些作品在全球版权登记机构(IFPI)及国内平台均标注其为权利人,重制版本因与原版 “实质性相似” 构成侵权。
但邓紫棋团队回应称,此次重录严格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 “法定许可” 条款 —— 即已合法发表的音乐作品,若首次录制时未明示禁止他人使用,创作者可在支付报酬后重录。
其关键依据在于:早在14岁加入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ASH)时,邓紫棋已将作品的 “公开表演、广播、网络传播” 等权利委托该协会管理,且合约注明CASH管理权利不属于蜂鸟。CASH亦出具确认函,证明其拥有相关作品的公播权。

此次冲突实为双方长达六年法律拉锯战的延续。自2019年邓紫棋单方面宣布解约后,双方围绕版权归属、商标注册等问题多次对簿公堂。
邓紫棋指控蜂鸟音乐在签约时存在 “虚假陈述”,称15岁时由母亲代签的全英文合约中,其创作歌曲的著作权被悄然转移,且公司未经许可注册 “邓紫棋”“G.E.M.” 商标。
更引发舆论关注的是,邓紫棋称自2018年10月起的6年8个月间,从未收到旧歌版税。

她在回应中质问蜂鸟音乐:“既然强调法律底线和契约精神,可否先结算6年版税及解约前6个月的劳务费?” 这一诉求直指行业痛点 —— 艺人创作成果与收益分配的失衡。
截至目前,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主流平台尚未下架《I AM GLORIA》。
平台面临的困境在于:既要遵守版权方要求,又需维护艺人及用户权益。

若蜂鸟音乐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平台可能面临连带责任风险。这种博弈折射出数字音乐时代,平台在版权管理中的复杂角色 —— 既是内容分发者,也是法律合规的守门人。
邓紫棋事件暴露了音乐行业长期存在的合约问题。未成年人签约、全英文条款、版权归属模糊等现象并非个案。
目前,双方争议仍在持续。蜂鸟音乐表示若48小时内未达成下架要求,将提起行政查处与侵权诉讼。
而邓紫棋团队坚称 “合法重录,不会下架”。这场博弈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将为音乐行业的版权规则制定提供重要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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