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为垄断搜索市场付出代价,因反竞争协议被澳洲法院重罚$5500万(组图)
据澳洲九号台新闻12月2日报道,互联网巨头Google将被迫支付5500万澳元罚款,原因是其与澳洲两大电信公司签订了反竞争协议,禁止在智能手机上预装竞争对手的搜索引擎。

联邦法院法官Mark Moshinsky今日批准了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简称ACCC)提出的罚款方案,并指出罚款金额应足以起到遏制未来反竞争行为的作用。
这项处罚是美国科技巨头所受到的最大罚款之一,仅次于法院在2022年因其秘密收集部分Android手机用户定位数据而下令的6000万澳元罚款。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该竞争监管机构于去年8月对Google Asia Pacific提起诉讼,指控其与Telstra和Optus达成的协议从2019年12月持续至2021年3月。
合同要求电信公司在Android智能手机上预装Google的搜索应用程序,将其设为设备的默认搜索选项,并禁止预装竞争性搜索服务。
作为交换,这些电信公司可从设备上显示的Google搜索结果广告收入中分得一部分收益。
Moshinsky在判决中表示,Google已承认这些协议的存在,并同意委员会的结论,即这些协议“可能对澳洲市场内的竞争造成阻碍”。
他指出,委员会提出并经Google同意的5500万澳元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且应能有效遏制类似的反竞争行为。
Moshinsky表示:“这些案件强调,民事罚款的主要目的——如果不是唯一目的——就是防止类似性质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我确信所提出的总罚款金额足够重大,能够达到特定及普遍层面的威慑效果。”

(图片来源:澳洲九号台新闻)
Telstra、Optus和TPG已签署具有法院强制执行力的承诺书,保证未来不再与该科技公司达成类似的反竞争安排。委员会的律师向法院表示,不会对这些电信公司采取进一步行动。
委员会副主席Mick Keogh表示,打击数字平台上的反竞争行为对于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最符合需求的最佳技术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更先进的人工智能选项不断涌现的情况下。
他说:“这项罚款应当向所有企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从事反竞争行为将面临严重且代价高昂的后果。”
“包括融合AI功能的搜索工具在内,正在迅速改变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因此确保Google的竞争对手能够在澳洲消费者中获得实质性的曝光至关重要。”
该法院裁决发布于委员会结束其为期五年的数字平台服务调查九个月之后。该调查建议制定强制性行业准则,以促进竞争并加强对不公平交易行为的防护。
Google在澳洲网络搜索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据Statcounter估计,截至11月的一年内,其搜索结果占比达91%,其次是Bing(6.2%)和Yahoo(1.35%)。
(Krys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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