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岁女孩被大伯跨海提告争房产,法院判了…(图)
上海13岁少女「小花」的父亲和爷爷先后去世,小花生活陷入困境,这时身在国外的大伯跨海把小花告上法院,要收回小花和爷爷此前居住的房屋;法官最终认定,孙辈小花享有和大伯相同的继承权,判决小花与大伯平分爷爷留下来的遗产,其中包含现金和两套房产,小花因此分得现金4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央视新闻报导,40年前的6月17日,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在上海诞生,标志着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正式起步。报导以上海一名13岁女孩小花的经历为例,说明40年来,未检的职能从单一的刑事案件办理,逐步拓展为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四大检察」综合保护功能。

法官说明小花案判决理由。(取材自央视)
几年前,小花的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和爷爷一起生活。后来,父亲和爷爷先后去世,母亲的经济条件也不好,租住在一个很狭小的老式居民区里,根本没有办法和孩子一起住。而在这时,身在国外的大伯却提出,要收回小花和爷爷此前居住的那套房屋,不让小花住,在协商无果后,双方对簿公堂,两年前年仅13岁的小花从未打过官司,于是来到上海市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向未检检察官求助。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梳理了这起纠纷中的法律关係。虽然小花大伯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花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这意味着,小花享有和大伯相同的继承权。
于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启动司法救助,为小花发放救助金,缓解她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也确保小花在诉讼中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这起案件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认定:小花和大伯都是合法的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判决小花与大伯平分爷爷留下来的遗产,其中包含现金和两套房产。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法官卫洁表示,在均分的大原则基础上,将小房子分给了小花,单独继承,这样保障她有一个稳定的居住条件和环境。然后将150平方米的大房子由小花和小花的大伯按份共有,小花佔有40%,大伯佔有60%,这样分割下来也是基本上两人是各半分割,利益也基本平衡。
判决生效后,小花和大伯经过协商,将那套共有的大房子出售,小花也因此分得现金400多万元,其母亲有意愿合理规画这笔遗产。检院等共同协商后达成一致:将这笔钱款存入公证处进行监管,由公证处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拨付。小花年满18周岁时,可将这笔钱打入小花当时指定的其名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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