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网热帖:小三砍下情夫妻子头颅的“中餐馆恐怖杀人案”...(图)

韩国网友评论:
不是,她自己是情妇,不杀跟她出轨的那个男人,为什么要杀死无辜的妻子,光看文字都觉得太残忍了。
我记得这个案子,当时也超级震惊。
这样都不判无期或死刑,真是搞笑。
说实话如果是妻子杀情妇,至少还能理解心情,反过来杀就是精神病啊!
这不是反社会人格吗?啊……受害者被丈夫出轨已经很冤了,还要被小三杀害。
不是妻子杀小三,而是小三杀妻子对吧?疯了。
那个尸体还是受害者的儿子发现的……而且准确来说受害者和出轨男不是夫妻,是事实婚姻关系。
因为太过残忍,所以主流媒体在当时并没有进行详细报道,只说发生了一起案件。后面只有少数小报或不入流的媒体跟进了一些后续细节:
犯罪嫌疑人供述称,她与受害人的丈夫(中餐馆老板)存在不正当关系,因该关系导致自己失业、离婚和经济困难(犯罪嫌疑人已是第三次结婚),而男方却维持着家庭(事实婚姻关系)继续与自己交往,她感到被背叛和羞辱,因此对受害人怀恨在心,进行了有预谋的犯罪。
她早在案发一年前就提前购买了刀具和斧头,案发当天已有杀害受害人并肢解尸体的意图。
调查过程中,确认了受害人曾向嫌疑人发送过带有辱骂和侮辱性言辞的短信(其中还涉及了嫌疑人女儿)。 嫌疑人甚至表示,既然受害人的死让她感到非常痛快,直到她死去都会为此感到骄傲。
作案时,嫌疑人首先攻击了受害人的眼睛,随后割断了受害人的颈静脉。
尸体被数十次刺伤,颈部被切断,头部被切下后放置在了桌子上。此外,还伴有会阴部毁损、试图切断脚踝(未遂)等极端残忍的毁损行为。
现场发现了刀具(刀刃长16厘米) and 手斧(刀刃长10厘米)。
那是那附近有名的餐厅,母亲遗体还是儿子发现的,太让人心疼了。
我在短视频上刷到过,还以为是假新闻,竟然是真的吗?
这居然是发生在韩国的事?简直不敢相信,太可怕了!
我看过这个新闻,但不知道这些细节。
那样都不判死刑……呃,羞辱感应该发泄在出轨男身上啊,为什么要发泄在妻子身上。
朝/鲜/族为什么要在别人国家犯这种罪啊!
哪里提到是朝/鲜/族了?
加害者是韩国人,你真是被仇恨蒙蔽了。
这起案件所有涉事人都是韩国人,说朝/鲜/族是什么鬼?
估计因为是中餐馆,所以根本不用脑子思考。
看评论区很混乱,我去搜了案件新闻,一般来说如果是朝/鲜/族犯下的杀人案,都会标注中国同胞或朝/鲜/族、中国出身等,但这个案件的新闻里没有。
手法残忍的案子确实会被刻意限制报道,因为国民可能会受到冲击,也有模仿犯罪的风险,各方面风险都太高,所以应该是这样。
其实这个案件已经算是判得比较重了。看看一般量刑,杀一个人通常也就15年,更短的比比皆是…… 这个案件因为手法残忍所以才被认定为重罪,判了35年。
为什么要杀一个完全无辜的人,真是无语。
那个年纪还为男人疯成这样,真可悲。
“媚男女”就是另外一种生物啊!
道是我们小区那家中餐馆的事吗…… 发现人是儿子……
真的,这种事连像样的报道都没有,就这么被埋没了,这可是世纪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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