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避孕套掉了,女方勒索8万不成控对方强奸,下场曝光
近日,澳门发生一起因性交易引发的虚构强奸案。一名35岁中国王姓女子与在澳门赌场结识的男子自愿发生性交易,事后发现避孕套脱落,向对方索取8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1万美元)作为赔偿,男子拒绝后,王女诬告对方强奸。经澳门警方调查后迅速破案,将王女以诬告及勒索罪逮捕,并移送检察院处理。

南方都市报报导,澳门警方调查显示,涉案男事主去年底在澳门一间赌场与王女相识,双方互留联络方式。今年7月13日,男子再次到澳门后主动联络王女,两人在酒店客房内自愿发生性行为,事后男子支付5800元。
7月15日凌晨,男子再次约王女到酒店客房,双方再次发生性行为,男子同样支付5800元。事后,王女发现保险套脱落,随即向男子要求支付8万元作为赔偿,并威胁若不答应就要向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对方强奸。男子拒绝王女勒索,王女随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获报后随即展开调查,安排双方接受身体检查,未发现挣扎或暴力造成的伤痕。警方并综合监视器画面、双方通讯纪录及其他调查资料,确认两次性行为均属双方自愿,且事前已有交易约定,不符合强奸案件特征。
在相关证据佐证下,警方认定王女虚构遭性侵的事实,涉嫌触犯诬告罪及勒索罪,依法将其拘捕,并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件曝光后在网路上引发热烈讨论,不少人嘲讽王女「偷鸡不成蚀把米,本想勒索8万,这下直接进去蹲了」、「性交易本就触犯法律,女方想借机小题大做、漫天要价,完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也有不少人赞赏警方的办案效率,「司法机关就该这样严惩诬告,不能让底线被贪婪无限拉低」、还好警方证据调取齐全,否则真被这种心怀不轨的人钻了空子」。
法律人士指出,若性行为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进行,且保险套脱落属意外情形,而非一方故意于未经同意下移除保险套,通常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至于虚构犯罪事实向警方报案,或借此向他人索取财物,则可能涉及诬告及勒索等刑事责任。
澳门警方也提醒,虚构犯罪事实报案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可能触犯刑法,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精华 FAQ
Q1:这起澳门案件的起因是什么,双方原本是如何认识的?
案件源于一宗性交易纠纷。男子去年底在澳门赌场结识王女,双方互留联络方式;今年7月又相约到酒店发生两次自愿性行为,之后才出现索赔与报案争议。
Q2:王姓女子为何最后被警方拘捕,涉及哪些罪名?
她在发现避孕套脱落后,向男子索讨8万元赔偿,遭拒后改口诬称遭强奸并报案。警方查证两次性行为均属自愿,遂以诬告罪与勒索罪将她拘捕。
Q3:警方是如何确认没有强奸情节,并对外提出什么提醒?
警方安排双方验伤,未见挣扎或暴力痕迹,并结合监视器画面与通讯纪录,确认并无强奸事实。警方提醒,虚构犯罪报案不只浪费资源,也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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