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2日 25.6°C-30.3°C
澳元 : 人民币=4.7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不告知克数?男子花1万3买“一口价”金手镯,回家称重后大吃一惊

2024-03-05 来源: 搜狐时尚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花1.3万余元买一口价金手镯未被告知克重,测重后发现价格约为金价两倍

今年春节前,市民王女士的丈夫在中国黄金(贵和领秀城店)花费13800元购买了一个足金手镯,送给她当作新年礼物。“结果戴了没几天,手镯出现凹陷,局部严重变形。”

于是,王女士打算拿去退换,这时才想起来自己还不清楚首饰的具体重量,她翻看购买凭证,发现上面并没有标明手镯的克重,首饰也没有标注克重的标签。

据王女士的丈夫回忆,当天购买时,一开始店员推荐的是按克重计价的首饰,但是没有看中的,然后就开始推荐一口价黄金手镯,店员当时没有对手镯克重进行介绍,着重介绍手镯的工艺以及折扣力度,购买后对方只给了自己一张显示金额的质保单。

王女士对该手镯进行了称重,显示克重尚不足14g,“按照手镯的购买价格核算,每克近1000元,是当天金价的两倍。”

2月17日,王女士带着疑惑到门店咨询并要求退货,但被店员拒绝。“店员说此款手镯是一口价产品,不显示克重,购买后不予退货,可以换同等金额的产品。”王女士提供的质保单上显示,标价黄金只换标价黄金,不换克数黄金。

后来,王女士只能又额外支付5900元,换了一对金鱼吊坠和一个手链。“我很难理解,当时购买一口价金饰,店员不告诉我们首饰具体克数。”

无独有偶,市民李女士向新黄河记者透露,她春节前在中国黄金该门店购买龙形金吊坠时,店员也是极力推荐一口价金饰。

李女士发现一口价吊坠价标上并未显示克重,于是多次询问店员吊坠的克重,但店员都是含糊其辞,“对方口头和我说不到1.9克,我心里就以为那大概是1.9克,购买后质保单上也不显示克重,回家称重后才发现花费1300元购买的吊坠仅1克左右。”

记者走访多家品牌金店,不少一口价金饰未明确标注克重

3月1日,新黄河记者走访济南多家品牌金店。其中多数金店的一口价金饰未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克重,标签上仅显示价格。还有部分金店将克重标注在标签内,需要打开透明标签袋,取开标签才能看到克重。而店员在介绍时,均未主动告知消费者黄金的克重,而着重介绍饰品的工艺和折扣力度。

在中国黄金(贵和领秀城店),新黄河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时,店员表示,这个产品是按照标价出售,没有标注黄金克重,“这种工艺的金饰都是一口价,重量在5克左右”。该店员表示,按重量计费的和一口价的有不同的购买流程,售前不允许对一口价金饰进行称重。随后,新黄河记者到附近的老凤祥门店咨询,得到的是同样的回答,一口价金饰不允许称重。

在济南世茂广场的齐鲁金店内,新黄河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时,店员表示可以称重,但称重时会带着金饰的价标,“这个吊坠除去价标,应该在2克左右。对于黄金来说,只要饰品漂亮精致,就具备高工艺价值。”

除去宣传一口价金饰所使用的高工艺,部分店员还会着重向消费者宣传它的优售后、高保值,“现在购买可以享受九折优惠,后期不满意可以更换相同价位的黄金首饰,没有任何折旧费、工艺费”。

虽然看似“实惠”,购买时折扣力度较大,但一口价金饰折算成克重,售价远超当日金价。

新黄河记者以“一口价黄金”作为关键词,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到超过3800条投诉(截至3月2日14点)。涉及的品牌包括中国黄金、老凤祥、周六福、老庙等。其投诉主要集中在克重不明和换购政策不明 。

市场监管部门:一口价金饰销售中要尽到告知义务

对于一口价金饰的价格高昂、克数不明及退换货问题,中国黄金(贵和领秀城店)经理回应称,店内的黄金首饰有按克计价的,也有一口价金饰。“一口价”多数是5D饰品,工艺中会有黄金耗损,工本费比较昂贵,都是按件售卖,不标注克重。该经理表示,“它的价格会比较高,达千元每克。而且,售出的‘一口价’金饰只能换同等金额的‘一口价’金饰,不能再换‘按克计价’的产品。”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黄金市场上确实存在两种销售方式,一种是按件出售,一种是按克售卖。按件出售的产品,商家以‘一口价’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并无不当。但如果价格偏高,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部门进行价格指导。”同时,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黄金珠宝经营者,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经营者要规范员工的销售行为,严禁在销售中利用话术等误导消费者,销售中要尽到告知义务,要讲明称重量的足金和一口价金饰的区别,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分析称,黄金属于特殊商品,其克重是重要交易因素,也是消费者在购买金饰时较为关心的问题。商家不能因为消费者未询问“克重”,就不尽告知义务,甚至刻意隐瞒。如果商家拒绝告知消费者一口价金饰的克重,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珊珊)

(来源:新黄河)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