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吃3次霸王餐,代价出炉:不缴3万罚金,就要被关30天(图)
吃霸王餐成习,终于要付出代价!台湾1名施姓女子前年10月在桃园市吃了两餐霸王餐被判刑,同月份又到新竹市吃烧烤,最后躲在厕所不出来,店员发现后要求施姓女子结帐,但施姓女子拿不出725元用餐费用,也找不到人付帐,提款卡帐户是0元,店家最后只有报警处理。法官审理后依诈欺罪名判处施姓女子拘役30天,如易科罚金是3万元。
1名施姓女子,去年10月到新竹大远百烧肉店消费,吃馆喝足后收拾随身物品,躲到厕所内,店员发觉有异状,要求施姓女子支付消费金额共725元。不过施姓女子先是声称朋友没有来,接着又说要去提款,但施姓女子的户头内根本没钱,拿出信用卡也无法交易,也找不到朋友来付钱,最后店家只有报警处理。
全案法官审理时,施姓女子否认有诈欺取财犯行,辩称是警察、法官约她在烧烤店吃饭,也承诺要帮忙付餐饮费用。而施姓女子的律师则主张施姓女子认为朋友会来付款,应无诈欺取财主观犯意,且施姓女精神状态、判断能力与常人有异,请法官审酌犯罪情节轻微,从轻量刑。
法官调查指出,被告施姓女子在同月份,两度在桃园地区不同家连锁寿司店消费,用餐完毕后也都没有支付餐费,并借故离开店家,也桃园地院判刑确定,认为被告至少是同月份第3次吃「霸王餐」,法官审理后依诈欺罪名,判处拘役30天,如易科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