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去世留遗嘱…财产全给“小三跟+私生女”,正宫女怒告!法院这样判(图)
大陆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场遗产继承官司。一名朱姓富商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婚外情对象黄女和私生女,气得正宫女儿提出告诉。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女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综合陆媒报导,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最终法院判定,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和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婚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因朱某妻子去世后,朱某与婚生女就妻子的遗产诉讼中,法院判决朱某蕙可以继承人民币761万余元(约新台币3416万余元),因此朱某的总遗产为名下资产去掉这部分资产。
律师认为,该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十分相似,认定遗嘱中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婚生女朱某蕙则认为,自己母亲先于父亲去世,且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订立遗嘱,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继承自母亲。这个判决结果让自己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自己无法接受。其代理律师表示,将向高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