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热议!青岛老人突然转身撞上路人获赔7万,法院称被告有“未保持安全距离”过错,网友吵翻(视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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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人转身与行进中的路人相撞,不慎摔倒骨折获赔7万元,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院近日发布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爆热议,网友纷纷质疑走路也有安全距离?
被批荒唐后,央视法治在线联系到该法院,法院回应称文稿表述不恰当,并公布案发视频澄清,不料却引发更大争议。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 。(取材自澎湃新闻)
老人突然转身撞上路人获赔7万
综合媒体报导, 刘姓女子和王姓男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女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男撞在了一起,刘女当场倒地。

后经检查,刘女右股骨颈创伤性骨折,二人就赔偿金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法院委托鉴定刘伤情为十级伤残。刘女请求法院判令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8000多元。


据现场监控视频,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存在未注意前方情况的问题,撞上原告。(视频截图)
法官调取监控后分析认为, 刘女在前方无突发情况时突然转身,对事故发生存在较大过错;王男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王男赔偿刘女7万元。
网友吵翻:行人也需保持安全距离?
这一判决结果在网路上引发热议。 部分网友认为男子很倒霉,交通法规里没有行人需保持安全距离的明确规定,男子正常行走难以预见女子突然转身,让其担责不合理。





法院再次回应:表述不当
事件引发舆论反弹后,李沧区法院官员10日再次回应此事。

第一,网传撞人的是男性,实际上是女性,在发布的普法视频和文字中,法官只是用刘某和王某指代,并未体现二人性别。
第二,普法案例中提到原告“突然转身往回走”与事实不符,实际上,从现场监控视频看,原告并没有“突然转身往回走”,只是缓慢转身站住,此时原被告之间尚有一定距离。
第三,普法案例中提到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表述不当。真实案情中,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存在未注意前方情况的问题。

该法院还发布了一段录像视频,与该官员的描述一致。
网友并不买账
但该回应引发更大的质疑。许多人怀疑,普法案例中公布的示意图和后来辟谣时放的视频,到底哪个才反映真实的案发现场,是不是官方事后为了给自己辩护,用与本案无关的视频来欺骗民众。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英占认为,“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一说法,是该案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点。但是这个说法应当适用在前后车之间,行人与行人相撞并不适用。如果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即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会让大家的日常行走充满了一种不确定的风险。
另外,从一般常识来看,大家都是在人行道上同向而行,本没有躲避的义务,而老刘的突然转身并行走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案件最终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的,但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无法杜绝那些故意碰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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