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明确不缴社保约定无效惹议,人民日报称“强制新规”是误读(组图)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正式明确劳资双方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效,自9月1日起施行,事件迅速引发内地热议。《人民日报》8月16日刊文,将该措施冠之以「全民」「强制」「新规」,只会误导公众、制造混乱。


2025年7月22日,江苏苏州,社保卡。(视觉中国)
内地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管用什么形式约定不缴社保,法院都会认定无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离职时要求支付补偿,打官司会胜诉。
据此前报道,该司法解释在舆论场引发不同看法。有声音认为,社保新规是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充实社保基金的必要之举。但有不少充满疑虑的声音认为,中国社保缴费比例本就偏高,许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近年来又面临经营困境,社保新规势必会增加许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经营成本,其结果既不利于中小企业、个体户的经营,又会降低许多企业雇佣员工的需求。社保新规的一个初衷应该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让劳动者老有所养,但如果因为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企业减少用工需求,无疑会影响劳动者在当下的处境。

中国北京招聘会上一名女性头靠桌上。(Getty)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指,此次司法解释并没有创设「新规」,而是统一司法裁量标准,消除了全国不同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分歧;并非现在才「强制」,按照中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缴纳社保本就具有强制性;亦非覆盖「全民」,而是指向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少数自媒体为博眼球,冠之以「全民」「强制」「新规」等字眼,只会误导公众、制造混乱。
文章还称,于个人而言,社保是「生存底线」,不是「可选附加项」。
生病了有医保,衰老了有养老金,失业了有基本生活保障……谁都需要抵御风险的社保网。但为什么一些劳动者对参加社保心存疑虑?盖因只算眼前的和投入产出的经济账,不算长远的和一失万无的风险账;担心制度红利被企业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消解。

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现代社会的合理做法,但化解社保危机应该寻求国家层面的方案。(VCG)
消除疑虑,除了凝聚共识、善加引导外,还需要政府有针对性地主动作为,让司法实践的执行力度足以消除现实顾虑。
评论还称,于企业而言,社保是「未来入场券」,不是「合规负担」。
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增强社保缴纳刚性约束,确实会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但这不是「规避社保」的理由。且不说不上社保是违法,如果一家企业借此赢得「卷价格」的竞争优势,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致力「投资于人」的今天,又怎能走得长远?大势在前,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合规风险,跳出靠不缴社保降成本的灰色地带,在其他方面锻长板、练绝活,才能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农民、农民工一辈子辛勤付出,国家应该努力提升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新华社)
同时,也必须正视中小企业的现实经营压力。解题的关键,就在于进一步丰富助企纾困的政策工具箱。从政务服务到金融支持,从营商环境到执法司法,从稳外贸到扩内需……实打实帮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方为长久之计、多赢之举。

2025年7月22日,江苏苏州,社保卡。(视觉中国)
文章最后称,于国家而言,社保是「社会稳定器」,更是「消费催化剂」。
社保,保障的是权益,安定的是人心。托底民生促稳定,社保的这一作用无需赘言。反而要看到,经常被一些自媒体有意忽视的是,当社保为个人提供了医疗、养老、失业等兜底保障,居民的「预防性储蓄」需求会下降,转而将更多收入用于生活改善、文旅休闲、个人发展等消费。社保的保障水平越高,消费撬动作用则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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