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一轮气候目标,总体有所进展但雄心仍显不足(组图)
2025年9月24日,中国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气候峰会上公布了中国最新的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这些目标将被纳入中国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并将在2025年11月于巴西贝伦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前正式提交。根据《巴黎协定》,所有缔约国需每五年提出更具进取性的气候行动方案。
中国此次明确的核心目标是:在2035年前,在预计将于2030年前出现但尚未精确定义的排放峰值基础上,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少7%至10%。一些专家指出,若要符合《巴黎协定》将全球升温限制在2摄氏度以内的要求,该目标的减排幅度本应更接近百分之三十。
与中国政策体系联系紧密的清华大学研究团队提出了一条与上述目标相一致的2060年净零排放路径。但研究人员同时承认,与国际机构制定的路径相比,这一路径将使更多减排压力落到中国境外。
从政治意义上看,中国此次提出的排放目标仍具有积极价值。作为全球最大排放国,中国人均收入尚为欧盟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同时近年来经济增速持续低于预期。在此背景下提出更高强度的环保目标具有一定难度。
二十年前,中国仍强烈反对对自身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排放设限,认为此类限制将阻碍经济发展,并强调历史排放责任应由发达国家承担。2015年,中国首次向联合国提交排放强度目标,承诺到2030年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六十五。
目标设定方式的转变反映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提升,也体现了其在全球环境治理框架中承担更大责任的意愿。让国内利益相关方逐步接受绝对量减排的基本要求本身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国际环境的变化同样影响深远。曾由美国气候特使约翰·克里与中国气候特使解振华共同推动的中美气候合作如今显得格外遥远,美国于2024年1月第二次退出《巴黎协定》。更为关键的是,中国在全球气候合作中长期倚重的伙伴欧盟,在2025年9月的联合国会议上未能拿出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仅宣布了一份意向声明。由于内部谈判未达成一致,欧盟无法提交正式文件,其行动力度也可能因此受限。
在此背景下,中国最新提出的减排目标或已接近当前条件下可达到的最大预期。
然而,更新后的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其他部分的目标则难以获得同等评价。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到2035年实现三千六百吉瓦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的目标。截至2024年底,中国风光装机总量达到一千四百吉瓦,2025年前六个月新增约二百五十吉瓦,预计全年可达一千八百吉瓦。这意味着未来十年仍需新增一千八百吉瓦,平均每年约一百八十吉瓦。这一目标颇为反常,因为这相当于中国在2023年、2024年以及预计2025年风光新增规模三百至四百吉瓦的一半左右。
中国还提出到2035年将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至百分之三十以上,但这一提升速度将低于2020年至2025年的实际增长幅度。令新能源汽车“成为新车销售的主流”几乎已成既定事实,因为电动车与插混车型已占据新车销量的一半以上。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以纳入主要高排放行业也基本实施到位,钢铁、水泥和铝行业已于2025年3月纳入体系。
关于减少煤炭消费的表述未出现在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中国倾向于使用更为谨慎的“逐步减少”一词。这一表述在其2021年的净零目标讲话中同样缺席,但后来被纳入正式的国家自主贡献文件。
尽管外界常认为中国在气候承诺方面往往采取“低调承诺、高于预期的落实”模式,但现实并非总是如此。尽管中国在202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中承诺在“十四五”期间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煤炭产量和进口量仍从2020年的约四千一百五十万吨快速上升至2024年的约五千三百万吨。
中国最新的气候目标反映出经济放缓以及国际气候合作动力不足所带来的制约。《巴黎协定》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要求各国的贡献应体现其“最高可能雄心”。依此衡量,新目标虽具有进展,但仍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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