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男子将袋鼠拴车后拖行400米,获刑15个月!法官:毫无悔意,令人发指(图)
将绳索勒在袋鼠脖子上并沿路拖行400米——一名毫无悔意的澳洲男子因其残忍行径付出了沉重代价。
本周一,61岁的 Michael Anthony Holmes 在 Queanbeyan 地方法院被判处15个月监禁,服刑前8个月不得假释。宣判后,他被当庭戴上手铐送往拘留所。
地方法官 Roger Clisdell 表示,Holmes 对其罪行表现出极度冷漠,加之案情性质恶劣,意味着他对社区构成了巨大风险,法庭除立即判处监禁外别无选择。
法官痛斥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并指出受害袋鼠因伤势过重,最终不得不接受安乐死。

Michael Holmes因严重虐待动物将面临至少八个月的监禁。
法庭获悉,这起惨剧发生在2025年4月13日。当天清晨,Holmes 在其位于新州 Southern Tablelands 地区 Bywong 附近的乡村物业围栏边,发现一只母袋鼠正倒在地上挣扎。
9小时后,他返回现场,竟用尼龙绳套住袋鼠的脖子并系在车后,沿路疯狂拖行了400米。
尽管 Holmes 随后解开了绳索,但仍有一圈勒绳紧紧嵌在袋鼠脖子上。当动物救援组织 Wildcare 接到路人举报赶到现场时,这只袋鼠虽然尚存气息,但身体已严重畸形。
由于肋部和臀部存在与拖行伤情一致的严重裂伤,这只袋鼠在被接走后不久便凄惨死去。
警方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了混有血液的胎痕和作案绳索。面对登门调查的警员,Holmes 对罪行供认不讳,但未表现出任何歉意。
他冷酷地辩称,移动动物只是为了“不让它死在自己的领地上”招来蛆虫,甚至将袋鼠描述为“彻底的害虫”和“会跳的老鼠”。
法官 Roger Clisdell 指出,Holmes 根本不认为袋鼠拥有生命权利或获得救治的资格。尽管有数小时的时间可以联系救援组织,但他却选择对自己眼中的“害虫”施加暴行。
法官强调,被告虽然承认了事实,但毫无悔改之意,这种冷血的态度令人担心其未来仍有再犯可能。
庭审中展示的现场照片触目惊心,袋鼠身体一侧的大部分皮毛已在拖行中被磨掉。
Wildcare Queanbeyan 的幼崽协调员 Natalie Patrick 称这一判决是动物权利的“巨大胜利”,希望能以此威慑他人,防止针对野生动物的无意义虐待再次发生。据悉,该罪犯将于今年10月获得假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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