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人看他“床上激战”!检方依散布猥亵影像罪起诉仍安全下庄(图)
在社群平台X(原Twitter)拥有15万粉丝的网黄“万万”日前因为一则贴文中的影片内含有裸露性器官并进行口交的影片,遭到民众检举。桃园地检署依照散布猥亵影像罪起诉。
不过桃园地院一审判决无罪,检方不服上诉以后,高等法院认为“万万”已采取适当安全隔绝措施。因此驳回检方的上诉判其无罪,全案定谳。
网黄所指是在网路上经营色情内容的网路创作者,通常会透过X张贴片段内容,并于Onlyfans等平台发布完整的性爱影片。透过粉丝的订阅来赚取收入,属于网路色情产业一种新兴形式的发展。

网黄万万日前被检方起诉,一、二审均被判无罪。(记者翁靖祐翻摄)
本案被告万万因为在2023年10月13日于X上张贴一则裸露生殖器官进行口交行为影片。因此被民众报警检举,案经检警侦办以后,桃园地检署依照散布猥亵影像罪起诉万万。
桃园地院认为,本案影片属于大法官释字第617号所定义的“软蕊”性资讯(非暴力、人兽、虐待)。法律仅规范须有适当安全隔绝措施,而被告在X上的个人页面确实标注“Adult only”。
且其发布方式是张贴网址连结,会显示“媒体可能含有敏感内容”等警语,需使用者自行决定点选“查看”后才能观览。法官认为,检方未能证明未成年帐号可直接浏览该影片。
仅因观看与转发次数众多便认定未设隔绝,证据显然不足,判其无罪。检方不服提起上诉,主张根据承办警员证述及勘验结果,本案影片并无警示标示。
且一旦经他人转发,未成年人或不欲观看者将随时暴露在阅览风险中。此外,被告在贴文中使用的注解文字等猥亵言论,同样没有任何敏感内容警语。
认为一审判决认事用法有误,应撤销改判。万男则辩称,他在X平台的自我介绍页面已标明限成人观看,且有开启平台内建的敏感内容设定。
浏览者必须是成年人且主动勾选愿意观看,画面才会解除模糊状态,认为已尽隔绝义务。高等法院认为,行政或社群网站如何规范浏览机制目前法无明文。
万男遵守X平台规范设定内容警告,已足使一般人无法轻易接触,符合适当安全隔绝措施。针对检方质疑转发后失去防护,高院认定影片被他人转发后如何呈现,并非原发文者所能控制,不应由被告承担刑责。
至于检方指控的猥亵文字,高院发现其发布日期与本案影片日期不符,属于不同犯罪事实。基于不告不理原则,法院无从审究。二审最终判定一审判决核无不当,今日裁定驳回检方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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