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前主管泄密中国!更审刑期加重改判6年,国家机密制程外流(图)
韩国半导体技术外流案出现重大转折!一名曾任职于三星电子的部长级员工,涉嫌将关键半导体制程技术外泄给中国企业,在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遭判更重刑责。法院最终认定其非法取得并使用公司营业机密,判处6年4个月徒刑与罚金2亿韩元,刑期比二审更重,凸显国家核心技术外流对产业竞争力的严重冲击。
根据韩媒《News1》,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0-1部(法官为李相虎、李再新、李惠兰)于今(23)日针对此案进行更审宣判。曾任职于三星电子的金姓前部长被认定违反「产业技术外泄防止法」,须服刑6年4个月,另并科罚金2亿韩元(约新台币426万元)。
法院指出,被告以非法手段取得三星电子营业秘密,并在中国加以利用,其行为犯罪性质重大,对国家产业发展恐造成负面影响。

位于韩国京畿道平泽市的三星电子晶片生产工厂。(图/路透)
判决进一步强调,涉及国家核心技术的犯罪,可能使企业在DRAM(动态随机存取记忆体)研发与商业布局上投入的庞大时间与成本付诸流水,进而削弱整体产业竞争力。不过,法院仍维持部分产业技术外泄指控的无罪判决。
金姓前部长涉嫌将三星电子18奈米DRAM制程资讯,非法转交给中国半导体公司长鑫存储(CXMT)。此外,当该公司决定开发半导体沉积设备后,他们也被指控进一步外泄合作厂商A公司的先进设计技术资料。
检方认为,涉案人员早在2016年转职至长鑫存储时,便同步将核心技术带往中国,并收受高达数百亿韩元的不法利益,因此于2024年1月将其羁押起诉。除了主嫌外,半导体设备生产企业(合作厂商)前职员方某、金某等两名涉案人也在更审中,因部分原判无罪事项被改判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有期徒刑2个月和一年缓刑。
案件历经多次审理。一审多数认定有罪,判处主嫌7年徒刑;二审则认为其未直接参与核心技术外流,改判6年。不过,大法院(最高法院)指出,将技术资料上传至NAS伺服器并供共犯间共享的行为,仍可能构成侵害营业秘密,认定原判决在法律适用上有误,因而发回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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