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大妈走路转身撞到男子摔倒获赔7万更奇葩的案子出现了......(组图)
大家都在讨论青岛中院的“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到男子摔倒获赔7万”的奇葩案子。

没想到,咱辽宁鞍山的“小伙躲避大妈撞击被判承担30%责任”的案子更奇葩,真是长见识了。


赵大妈和小张因房产纠纷吵架,大妈主动撞击小张,小张躲开,结果大妈倒地受伤,大妈报警说是小张动手打人,经查监控大妈主张打人不成立对小张不予行政处罚,但民事部分一审法院判小张承担30%的责任,赔偿大妈3391.45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小张和赵大妈在肩膀部位发生轻微接触后,为了躲闪而后退,作为一个年轻小伙,应该能预见到你的后退行为可能会导致年过六旬的赵大妈受伤,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


反正目前就是,老人撞你倒地受伤,你躲不多都有责任,现在的判罚就是鼓励老人讹人再就业,充分发挥老人的主观能动性,让老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解养老金不够的问题。
所以前两天我说了,根本不用攒钱养老,等小茗真老了就找年轻的粉丝撞,有的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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